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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署共管機制之法制化與滾動調整】

黃鏡諺副組長/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保育企劃組 回顧過去國家將林地與森林資源國有化的過程中,防堵與限制的法規不僅讓原民與山林關係疏離,也導致族人因採集資源動輒觸法,更衍生出層出不窮的盜伐案件,使部落族人與主管機關間衝突不斷。 然而,林業保育署的政策核心價值在於實現「永續山林」,其實與部落是一致的,惟缺乏合適的合作機制。機關意識到,環境破壞所反映的是社會經濟貧窮。為此,林業保育署決定重新調整政策腳步,將過往的限制利用,轉為鼓勵族人重建傳統山林知識體系,並結合現代科技打造永續的多元綠色森林產業。 林業保育署透過權力分享與責任分擔來落實公私實質共管,讓族人能透過山林獲得穩定收入,並自發性地守護山林,打造共享共榮的生命共同體。 |從對立到互信,林業署共管機制要點的推進歷程 為落實山林共管,林業保育署的共管機制歷經了多次重要變革。 在民95至民104年的前期階段,林業保育署嘉義分署雖與鄒族成立了全台第一個共管會,並訂定相關辦法,惟整體運作偏向「上對下」的政府主導模式,會議與議題皆由機關單向召開與設定,流於形式且僵化,難以真實反映部落訴求。 直到民107至民109年間,林業保育署修訂「林業保育署新版共管機制要點」,才真正將共管機制翻轉為「以原民為主體」之精神。要點明訂若原民部落或團體發起成立共管會,分署即須協助推動,代表需由部落會議推薦,且會議以部落提出之自然資源議題合作為導向,分署不得拒絕,會議之決議結果更具實質政策的拘束力。此外,共管範圍可跨不同分署轄區、不具排他性,亦無涉傳統領域的劃設。 為使共管機制更為完善,民114年推出的「林業保育署共管機制要點2.0」,特別強化「共管會」運作規範,增訂委員的性別平等比例、出缺補聘(派)及退場機制。現行的共管機制更走向「成立共管會」與「簽立行政契約」的雙軌並進模式,以「森林巡護」為主體,詳細規範了「共管行政契約」的訂約方式、內容、甄選、執行、終止或解約,乃至爭議處理方式及救濟途徑,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更具法律保障。若部落因故暫難成立共管會,也可直接透過行政契約進行森林巡護等實質合作,讓政策推動更具彈性且有據可循。 有關林業保育署共管機制的作業流程,大致可整理為三項制度。首先,若管理事務不涉及行政契約,屬一般共管事務,則提共管會討論決議,並據以執行。 其次,涉及行政契約的制度分為兩類,第一類為與林業保育署協力經營森林自然資源,即以共管機制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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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共好-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觀光與地方權益共好】

李美惠秘書/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霧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設緣由:尋求保護部落不受不良遊憩行為侵擾之法源依據 霧臺鄉原於八八風災前,透過屏東科技大學陳美惠教授團隊協助發展生態旅遊;風災後,阿禮部落被迫遷村、僅剩 4 戶留居原鄉。 阿禮部落變成空城後,常有遊客任意進出部落破壞環境,甚至有族人財產被侵害問題。而大武部落內有哈尤溪秘境,因未經管制,常有遊客任意進入部落的禁忌地與神聖地進行休憩活動,卻發生意外事故,導致部落族人須進入救援;神山部落內則有神山瀑布等景點,可及性較高、遊客量大,惟瀑布下深潭欠缺管理,每年發生多起不理會警告牌之遊客溺斃,須部落族人去搶救,且遊客過多亦會汙染同時作為部落飲用水源的瀑布。事實上,水源與許多小河流是部落的禁忌地,族人為防止汙染水源,傳統慣俗上是不可前去遊玩。 在上述情況下,部落開始尋求政府協助,希望有法源可以管理遊客行為,也保護部落自然資源。 |五年劃設歷程,從誤解到全數通過:凝聚部落共識,溝通自觀區對部落是保護、而非限制 《發展觀光條例》第 2 條、第 19 條所定之「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目的是在透過生態旅遊操作方式,維護當地自然與人文資源之永續發展,也保障範圍內部落與社區的生計。不僅可約束外來遊客的行為,也藉公所與部落共同討論的經營管理計畫,賦予部落自主管理的工具。因此,為保護部落不受前述不良遊憩行為侵擾、也尋求法源依據,在部落發起下,霧臺鄉公所於 2015 年啟動「霧臺鄉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設作業,過程從啟動劃設到公告花了五年時間。 首先於凝聚共識階段,須與族人互相溝通,過程中也遇到族人誤解。過往經驗使得族人將「法律」與「限制」畫上等號,且霧臺鄉已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生態相關保護區,族人起初無法理解自觀區的意旨,因此必須向族人介紹自觀區的理念與權益,釐清設立目標在於保護族人,而非限制族人。 其次是研擬與現勘劃設之土地範圍,過程考量瀑布、河流流域與主要遊憩點,經與部落耆老、族人多次現勘,來回討論檢視、在每個預計劃設的部落都經三次現勘討論會後,才確定範圍。且劃設範圍之土地,包含國有地、原保地與私有地,其中私有地取得之共識溝通最為困難。 經過上述現勘、討論與會議,完成劃設說明書後提送縣府,經各部會會銜公告,最後再提經部落會議討論通過後,才終於正式發布執行,亦即最終程序仍須回歸到部落的凝聚與自主。 |經...

【部落整合-山林資源與部落產業共管案例】

金衣宸經理/有限責任南投縣原住民濁水布農林業暨勞動合作社 面對「開放山林」政策造成七彩湖、六順山與丹大林道的環境衝擊,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與周邊部落成立「信義鄉濁水溪線」原住民族共管會,現正依《野生動物保護法》第 10 條規定推動「 Bunun Acang 傳統文化地景野生動物保護區」劃設作業與共管,並已輔導部落於 2023 年成立「有限責任南投縣濁水布農林業暨勞動合作社」(下稱濁水布農合作社),整合濁水溪沿線人和、潭南、地利、雙龍四村的資源與人力,組成「丹大布農部落」,由族人加入成為合作社股東,建立生態旅遊平台。 因應部落人才與族群文化流失問題,濁水布農合作社以「人與土地健康」的精神,從生態旅遊開始帶動部落經濟,讓觀光不僅是服務,專業技術與地方產業也一併成長,使部落族人更認識自身傳統領域的土地與文化內涵、真正生活於祖居地。 |部落組織發展面對的問題與克服歷程:從協會到合作社,學習自負盈虧、滾動式調整 丹大布農部落觀光發展自 2016 年由林業署進行生態旅遊人才培訓為始, 2018 年成立丹大布農生態旅遊協會,期間運用勞動部相關計畫希望留住人力, 2023 年籌備成立濁水布農合作社,有明確的分組分工,也進行組織轉型,過程中面對觀光發展上的不同議題。 首先,部落族人發現需學習如何實際參與工作。與過往參與協會方式不同,合作社成員既是股東、也要工作,比如實際執行接駁、導覽等。其次是財務運作調整,過往作為非營利組織的協會,財務運作相對簡單;合作社則需要營運,有公積金、公益金與相關營運需求,也需討論歲末紅利分配等,以共識共決執行公積金與分配機制。 合作社轉型發展歷程中,因有協會的組織基礎,合作社分工較紮實、清楚,目前正在學習的是自負盈虧。過往以勞動部多元就業計畫支應人力費用,但因計畫特性,導致培養好的人力都會離開,故經內部討論後決定練習自負盈虧,先穩定組織,再尋找更適合的方案。 合作社發展旅遊的客群多樣,也經歷不同發展階段,過程中雖然想要突破,但受人力狀況所限。因應人力困境,合作社盤點人力資源,區分不同年齡層的角色與特性以整合發展,目前整體上長老會給予文化指導,長輩也會實際參與工作,中壯年則推廣部落發展與執行部落工作。此外,合作社練習接受部落人力流動率高與外流的困境,不強求將人留在組織,也預計建置各村人才資料庫,以「技能」為單位運用人力;合作社內部亦會透過盤點四個部落不同資源,...

【部落公法人實踐之路-都蘭部落傳統治理組織與當代機制之無縫接軌】

蔡政良館長/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從家園的角度共商出路 都蘭部落為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部落觀光之重點夥伴部落,透過多年磨合,歷經從打架到一起跳舞的過程,其中都蘭部落內部組織的整合與轉化,以及雙方共商的合作模式是為重要關鍵。 蔡館長提及,在公私合作時,一個部落可能會對上許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對地,一個機關也會對上不只一個部落,此過程中難免存在問題。雙方若能將部落視為「家園」來思考其發展,才能共商部落於經濟、法律、行政等面向之出路,與解決問題之道。 | 都蘭部落治理組織接軌當代機制運作:傳統與現代組織完整介接,組織內部分工明確 都蘭部落保留完整的傳統阿美族年齡階級,並與現代法人團體共構部落運作機制,歷經 10 年,穩定的組織架構已逐漸成形。 都蘭部落以「阿度蘭阿美斯文化協進會」(下稱協進會)作為法人代表,性質為社團法人、私法人,負責處理部落內部庶務,每月由總幹事召開行政會議,大多數部落公共事務在此時決定,且當月會議記錄皆會上傳部落的雲端資料庫,以便查閱與管理;部落每年亦會召開 4 次部落會議,議決部落大型公共事務。 關於協進會組織架構,部落年齡階級的組織架構與協進會對接,如理事長為部落頭目、理事為副頭目及年齡階級幹部代表,監事則是長老顧問團,而協進會之人事選舉過程同時遵守組織章程、行政程序與年齡階級文化。舉例來說,協進會理事長固定為部落頭目擔任,然部落年齡階級是每 5 年進一階、協進會章程則規定理事長任期為 4 年,因兩方年期不一致,導致需頻繁改選理事長、理監事,每次改選皆須重新進行行政程序,如協進會召開會員大會、部落會議、發函法院等,此種組織行政上的細節,亦為需要磨合之處。 協進會內部分成多個專案小組,由各專案負責人對接不同事業目的主管機關。組織分工則相當明確,如財務與出納、工程營造、部落外交、美術設計、傳統教育與青少年訓練、法律顧問等,近期亦有土地管理小組,整體組織架構發展已趨穩定,也陸續因應新的部落事務發展作滾動式調整。 舉例來說,都蘭部落因應與東管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稱退輔會)之共管,及回應地方創生與部落產業發展之需求,而成立「都蘭國」,是為部落產業品牌,屬準自治組織體系,由部落傳統領袖(頭目)擔任負責人。目前,都蘭國為協進會的下屬單位,與協進會相互支援,然而尚未轉型成營利事業單位,仍在研擬未來組織轉型之方向。 協進會與都蘭國之關係為相輔相成的共...

【東管處據點任務小組工作坊記錄:部落觀光產業的營運與轉型(都蘭據點小組)】

||都蘭據點小組:都蘭鼻旅服基地現況與部落觀光產業轉型困境 經過前置與規劃,目前都蘭鼻旅服基地已進入基本設計階段,並於 115 年 4 月進行交通部觀光署重大工程審查。因需綜合考量後續營運管理量能與面向,現正進行建築設計方案調整與量體縮減,以求設計符合營運管理需求。 而針對部落組織的營運管理討論,則提及部落觀光產業從計畫支持型組織,轉型為市場營運型品牌的困境,主要彙整以下面向: ( 1 )以遊程收入為主的經營模式所需人力負荷較重,需開發並增加可複製的收入來源。而開發階段需投入一定資源成本,保有試錯與調整空間。 ( 2 )部落人力資源長期不足,亦非具備企業經營管理經驗之組織,一來分工難以精確,可能影響服務品質;二來較缺乏回應客人意見、維持服務穩定之 SOP 與管理量能。 此兩項為此次討論中,部落觀光產業發展轉型最主要之困境;面對據點建設完成後,更大的遊客量與市場壓力,部落也正持續探索應對方式與出路。   ||部落觀光與共好實踐:永續藍圖實踐的下一步 本次活動尾聲,林處長為討論作結:「之於管處,部落觀光是東管處的靈魂」,部落的文化底蘊與獨特氛圍,是東海岸無可取代的特色。 本系列文章記錄了各組討論重點,而透過東管處同仁與部落夥伴各方討論交流,理解彼此的需求與業務,各方夥伴也將繼續共同邁向永續藍圖實踐的下一步:將過往累積之藍圖成果,轉化為部落觀光的不同層面,實踐公與私、部落與遊客、生態文化與觀光的共好。   期許討論過後,能帶著此次的建議與思考,持續以文化、生態與傳統知識的轉譯,在部落觀光發展中連結傳統、現代與未來。 

【東管處據點任務小組工作坊記錄:水域遊憩分區管理作業的推動(石雨傘據點小組)】

接續上篇針對奇美部落遊程的討論,本篇文章記錄據點小組針對石雨傘水域遊憩分區管理作業的討論共識與建議;而東管處同仁與在地水域遊憩業者,也相互交流現今石雨傘水域現況,並討論水域安全管理的規劃與執行。   ||石雨傘據點小組:如何推動水域遊憩分區管理作業? ( 1 )目前石雨傘水域屬開放水域,而關於石雨傘水域遊憩活動分區規劃管理之必要性,業者、在地居民與管處已建立共識,未來也須會同相關機關與組織商討,以進一步劃設分區。   ( 2 )過往藍圖盤點討論結果顯示,石雨傘港灣內面積小,較不適合發展動力遊憩(如水上摩托車活動)。此次討論亦以限制發展動力遊憩活動為後續研擬方向,同時作為分區管理規劃內容的初步共識。   ( 3 )即使是非動力遊憩活動,亦可能於石雨傘狹小港灣內發生衝突,如硬板 SUP 、獨木舟與浮潛的碰撞;若 SUP 使用充氣板,則遊客碰撞所造成的傷害會相對小。故後續建議商討依水域特性所建議的遊憩器具與動線,並針對遊憩業者和遊客進行宣導說明。   ( 4 )在地居民與業者反映石雨傘岸上救生綠色通道的需求。現行遊憩與受傷熱區之救援動線中 , 有礁石與石塊阻礙、延緩救援速度,且現有地形具高低差、不便救援擔架通行,故以安全管理角度,建議基地規劃方便擔架通行的綠色通道,東管處也將再行研議。

【東管處據點任務小組工作坊記錄:部落遊程發展的現況與策略(奇美據點小組)】

延續往年東海岸駐地研究員培訓計畫,一路上從規劃與共識轉向實踐與共好,今年度以分群培力為方法,持續討論重要據點建設與發展所面對的不同議題,也累積據點經營所需之組織管理量能與文化轉譯力,一同探索東管處與部落共好的實踐方向。   本次舉辦活動由企劃科協調遊憩科、工務科、管理科(含管理站)同仁,以及據點小組同仁與部落夥伴一同參與,旨在透過各據點小組分組討論,發想並彙整對各據點發展的想法與建議,本系列文章將節錄各組討論重點。   ||奇美據點小組:如何提升泛舟及陸域遊程品質? 奇美部落目前發展遊程有文化泛舟、草藥營、野菜營、漂漂河、客製化體驗營等。而遊程操作遇到之困境,包含客源與遊程品質不穩定、交通接駁不易,以及導覽解說與路線內容需進一步深化等。   針對以上困境,小組討論彙整出遊程未來發展的策略與建議有: ( 1 )除部落目前透過遊客意見回饋調整操作細節與內容外,需從體驗元素的轉化、解說腳本與操作橋段設計、解說人員培訓等,進行全面調整與提升。   ( 2 )可進一步依不同客群性質,進行遊程分類操作,亦即分群設計遊程解說內容,如面向學術團體之解說內容、高 CP 值遊程等。   ( 3 )可分別培訓水域/陸域不同遊程的解說員,並重新設計解說腳本,提升遊程精緻度、作出市場區隔。   ( 4 )增加體驗環節與體驗場域規劃,如陸域遊程可設計從採集到餐桌的體驗流程,加深遊客印象與成就感;也可預製體驗半成品,以縮短遊客等待時間。   ( 5 )若秀溪遊客中心建置完成,將成為奇美部落遊程重要解說起點,可和旅宿業者合作,保障過夜行程之住宿品質。

【部落生態旅遊發展實務與挑戰:濁水布農合作社交流記錄】

 濁水布農林業暨勞動合作社(下稱濁水布農合作社)成立於2016年,為改善部落人才與族群文化流失的問題,以「 人與土地健康 」的精神,從生態旅遊開始帶動部落經濟,讓觀光不僅是服務,專業技術與地方產業也一併成長,開展友善農業、林業保育、香料發展等不同產業。 接續上篇著重於濁水布農合作社的發展特色,本篇將著眼於實務經驗的面向,進一步分享合作社發展路上所經歷的困難與克服方式。 二、實務運作的經驗、困難與克服 (一)溝通與資訊傳達 發展觀光的路上,在四個部落共同合作、同時與公部門協調過程中,難免遇到溝通與資訊傳達的困難。 濁水布農合作社在內外整合與溝通上花了許多心力,而金理事提及,「理解對方在乎的面向」是重要的一點。 面對所接待的遊客時,合作社希望能傳達為何布農族如此在乎山林與自然、祭儀與生活。運用故事牆、布農記事曆板等進行解說,轉譯部落的價值觀與知識,丹大布農部落的旅程不僅是放鬆,更是相互的交流與教育。 而面對社員與部落族人的內部溝通,則需理解不同的顧慮與需求,釐清溝通對象所在乎的層面為何,並透過數據與具體案例等經驗,逐步拆解議題,以求共同討論彼此的平衡點;同時,也回到合作社的行政機制協調不同意見,以多元方式進行溝通。 與公部門合作時,更需用現代政策做更多對談,理解彼此需求,才能讓公部門與部落的鴻溝慢慢減少,也在現代「林地治理」的體制中找到「共生」的空間與方式。 (二)人力能量的持續 從草創期發展至今,濁水布農合作社曾面臨導覽人員培訓完成後,訂單需求數少於導覽人力,人力隨之流失的情形。如何將人力能量持續下去、並面對必然的變動,亦為部落發展經常遇到的課題。 目前,合作社建立了輪流值勤機制,以確保接單人力的公平和效率,並重視內部資訊的有效傳達,比如群組訊息的回覆與確認等,回到團隊的機制確認具體做法。過程中也不斷地討論、調整,滿足社員的不同期待與需求,希望讓社員感受到自己被重視與在乎。 總結:依循理念前進、重視理解的溝通 濁水布農合作社整合四個部落的資源與人力,推動觀光與產業發展,過程中可看見清晰的理念實踐、於溝通與理解的努力,以及討論與經驗所累積的行政管理能量。 謝謝濁水布農合作社金理事的分享,期許一同在部落觀光發展與相互合作的路上繼續努力!

【合作社組織營運與行政管理:濁水布農合作社交流記錄】

 濁水布農林業暨勞動合作社(下稱濁水布農合作社)成立於 2016 年,為改善部落人才與族群文化流失的問題,以「 人與土地健康 」的精神,從生態旅遊開始帶動部落經濟,讓觀光不僅是服務,專業技術與地方產業也一併成長,開展友善農業、林業保育、香料發展等不同產業。 發展範圍包含濁水溪中上游的人和、潭南、地利、雙龍四村,組成「丹大布農部落」,讓部落族人能透過生態旅遊與地方產業的發展,更認識自身傳統領域的土地與文化內涵,真正生活於祖居地。 此次邀請到濁水布農合作社金衣宸經理,為我們介紹合作社與丹大布農部落的發展,以林地生態旅遊為例,探討合作社整合不同部落資源、發展觀光與在地產業的營運與實務。   一、濁水布農合作社發展特色 (一)清楚的資源與人力盤點 作為整合四個部落的組織,並以生態旅遊為發展起點,合作社首先盤點了部落各自的生態與文化優勢,以設計符合部落特色與季節的遊程、服務和發展方向。同時,也理解當地於觀光面向的地理優劣勢,評估與鄰近景點(如日月潭)的交通可達性。 此外,在招募社員與進行部落發展時,合作社也透過盤點各部落的人口組成,分析各年齡層的人力資源,以制定符合現況的發展策略。 (二)明確分工與行政管理 於實務運作上,濁水布農合作社具有明確的業務分工。 合作社內部分為九個工作組,每組由組長帶領討論,分別負責產業各面向,如導覽體驗、餐食點心、住宿服務、永續農業等,也依能力與特質安排合適職務,創造多元的工作機會,鼓勵族人返鄉並發揮各自職能。 而合作社的經營管理,則由組織化的營運團隊負責,處理接單、行銷、遊程規劃及接駁管理等各項行政事務。如此,營運團隊對內能與各工作組較缺乏的行政能量相互補足,對外則與其他單位對接、整合資源,並透過團隊週報與共識會議,維持溝通與協調的透明,也建立完善的行政體制。

【部落共管機制與組織營運:共管執行與觀光發展之展望】

接續先前至南庄里山賽夏參訪的記錄,我們進一步聚焦於共管機制下的部落執行面,以苗栗縣賽夏族原住民林業暨勞動合作社(下稱賽夏合作社)與林保署的共管為例,探討在與公部門開展合作時,部落做了什麼樣的準備與回應? 本系列文章從「部落的準備」、「賽夏合作社的運作」、「對共管執行與觀光發展的展望與建議」三方面,整理根長老所分享的概念與實例。 〈對共管執行與觀光發展的展望與建議〉 (1)讓族人認識自己、接軌政策、展望國際 提到於觀光層面,部落與政府合作的建議,根長老強調:必須讓族人認識自己,並找出有市場競爭力、具品牌化潛力的部落特色,把握時機,在能夠與政策接軌時,抓住機會自主發展。 此外,根長老也認為國際觀是目前部落族人或年輕一輩能夠加強的部分。了解國際的發展動向,並找出部落能夠和國際接軌甚至分享的資源,也是部落在與政府合作時,能夠留意的面向。 (2)雙邊獲益的合作:了解政府機關的政策需求 根長老表示,「共管」是政府和地方在相互平等之下一起來談,政府提出政策、地方拿出傳統智慧以相互結合,試行後再逐步改進,這是里山賽夏的案例所呈現的共管實踐。 而政府與地方的平等合作,也包含部落能夠理解所合作單位的政策需求,以及合作場域欲呈現的核心為何。在南庄里山賽夏與林保署的共管中,部落端能和公部門共同討論彼此的需求與實現的可能,並制定可執行的行動方向與績效指標,亦為達成雙方平等的因素之一。 (3)回饋地方,與不同族群共好 在執行森林共管時,基於永續發展的概念,根長老也重視與當地不同族群的連結。以森林循環經濟為例,循環再生基地的烘乾機,除了族人外,其他群體若在加工農產品時有烘乾需求,也能一同在規則下使用;而南庄永續經營區中,對水源與環境保護的重視,也能造福社區全體及周邊居民。 因此,若以場域為媒介作發展時,將共好的概念擴及至當地的不同群體,也是根長老給的建議。 結語 在根長老所帶領的交流分享中,歸結部落在與林保署執行共管過程中所做的準備,有兩點能作為參考,第一為部落對於「共管」的理解、目標與執行,第二為部落內部的團結凝聚力。 南庄賽夏部落以永續發展作為行動目標,藉透明公開的資訊與討論維持組織內部的團結,且能與公部門達到實質的平等。亦即,不僅是公部門重視部落,部落端也了解公部門的需求,雙方再逐步推進可執行的方向,達成雙方共好的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