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一篇分享關於公私部門在合作認知對焦後,這一篇的討論整理則是將重點放在水域遊憩、據點建設兩類場域思考合作模式與願景。
議題一:水域/據點經營管理願景是什麼?
【水域經營】
- 透過管處召集各水域遊憩操作群體,建立水域使用行為分區管制、遊客行為準則等維護水域環境。
- 除搭配部落自主生態監測、環境保育、水域事業經營管理外,應尊重在地文化、既有生態樣貌及以部落文化呈現地方特色。
【據點經營】
- 公私部門協力分工
- 管處與部落彼此分工,管處協助硬體空間建設(祭場、青年會所、中繼點涼亭),部落作為軟體與空間經營主體。
- 多樣化體驗推展部落旅遊
- 主要透過文化泛舟、草藥體驗、山林餐桌等深度體驗推展部落文化旅遊。
- 籌辦體驗共識營傳承部落文化
- 另以體驗共識營的方式,包含國小、高中、大學的不同年齡對象需求來設計體驗方式,進行部落文化傳承。
- 從部落需求與經營量能,探詢支持青年回鄉發展可能性
- 透過部落資源盤點發展體驗遊程,更進一步於過程中釐清與盤點部落空間使用需求與經營量能,逐步延伸產業發展的可能性並藉此吸引部落青年回流。
- 透過據點經營培訓專業人才,照顧與支持族人的生計。
- 尊重與體現在地部落文化價值。
- 展現部落文化資源的優勢展現及提供旅遊服務。
- 遊憩與部落生活區域不互相干擾。
議題二:水域/據點經營管理事項?
【水域遊憩】
- 符合水域遊憩管理辦法下的水域遊憩行為
- 明確定義水域活動的管理類型。
- 透過各面向監測與水域調查建立資料庫,適時設置海洋環境的休息期,達成永續資源的管理。
【據點建設】
- 遊程體驗(包含餐食、接駁與住宿服務)
- 以秀姑巒溪遊客中心作為接駁點為例,住宿因山坡地以及地震帶週邊禁建之限制,僅能以小規模方式逐步發展,原則以露營為主,後續據點建設須納入露營區的空間分區規劃。
- 經營項目包括遊客服務、藝文展演、停車場、遊程解說導覽服務、園區設施維護管理等。
- 以部落傳統文化資源為基礎,開發具文化特色之產品。如目前正透過樹皮結合燈具的文創商品開發與產銷班培力,傳承樹皮技藝。
議題三:水域/據點經營管理事項內的角色與分工?
【水域遊憩】
- 由管處挹注經費提供第三方專業團隊協助部落自主監測、建立海洋資源資料庫。
- 組成在地水域經營管理聯盟就各自能力範圍內共同維護海洋環境。
【據點建設】
- 據點經營管理的社群關係包含經營主體、合作夥伴(東管處)、外部協力團隊、部落傳統年齡組織。
- 建議東管處可針對據點經營類型提供相對規模之案例分享及觀摩。
議題四:綜整整場共好觀點交流未能形成合作的原因尋找解方
【水域遊憩】
- 提供第三方專業團隊協力輔導減少管處與部落合作上的阻力。
- 轉化部落的社會文化習性(守望相助、部落榮譽制度、義務勞動)建立契約合作關係。
【據點建設】
- 克服人力(人才)流失的問題,達到合作的永續
- 增加誘因(如工作機會)
- 文化復振,建立在地認同感願意留在部落發揮所長及在地優勢
- 長期計畫資源支持,增加留在部落深耕的意願。
- 兼顧在地性、理想性,保有生活品質,以不同關係建立在地連結
- 部分部落未能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群體,可透過議題連結關係社群嘗試建構推動公共事務的組織
透過上述紀錄可了解到,合作是建立在具有清晰的共同目標,在各自角色特性下協力分工,運用既有資源盡量推動達成。不管是水域或是陸域的遊憩管理在東海岸幅員廣大的地理環境下,如何善用部落之間的人力資源訂定相對應的策略解決人手不足需求。
由於東海岸的觀光旅遊與海有高度連結,特別針對水域遊憩重新梳理這兩場資訊後,站在管處、部落與業者三方角色思考下,提出水域遊憩資源合作管理交流平台的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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