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113/09/21(六)09:30~12:30
地點 : 東管處行政中心餐廳
講師 : 蔡政良 |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館長、臺東大學南島文化中心南島文化博士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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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東管處近年積極推動多個據點建設計畫,各個計畫的形成與經營管理有賴與關係部落、社群、業者密切的溝通,釐清使用者需求,以藉此能與在地部落共好發展。
除了出租及委託經營兩種現行管理辦法外,期待尋求一個具有原住民族基本法共管精神、並能維護公部門與部落雙方權益的管理辦法,使管理處藉此建立法治化行動,以確保據點經營的穩定性。於此同時,據點建設所在的關係部落、關係社群、業者也應同步做好相關準備,以求能夠在健全的組織能量下,與公部門攜手共創據點發展的地方共好。
邀請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蔡政良館長,用深入淺出的方式聊聊都蘭部落與退輔會、東管處共同合作的實務案例、以及其背後的價值觀與邏輯,在輕鬆的氣氛下與駐地研究員部落夥伴及管理處同仁交流,也做為未來推動相關管理辦法法制化的參考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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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一:開場大哉問】
Q1.現場夥伴自身部落是否為一個部落?以及如何定義是與否?
Q2.部落內的社群組織與人力狀況為何?
Q3.部落、社群內部,如何處理公共事務?包含日常或祭典等事務。
Q4.目前所知,部落內有哪一些已知公部門所管土地?
Q5.目前部落遇到的最大問題為何?
小結:
(1)部落共通的議題,人很少、但組織很大(分歧),而各部落環境資訊的地方知識也缺乏讓相關主管機關認知以運用到相關業務推動的機會。過去都蘭也曾有很多組織,但慢慢找出應對策略,而背後均為政治經濟的運作邏輯。
(2)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不以行政機關有否公告為原則,而是部落有沒有公告為原則(參酌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都蘭部落利用過去持續累積的傳統領域相關調查成果,於108年自主宣告傳統領域範圍。
(3)過去年齡階級應該是要處理公共事務的,但現在多為僅處理豐年祭等祭儀事宜。
【主題二:都蘭與公部門的合作經驗分享】
1.都蘭如何與退輔會合作?
(1)緣起永豐餘於民國70年左右租用退輔會公有地種植大量尤加利及銀合歡,經過30年準備砍樹收成之際卻得不到台東農場同意,後經東辦協助向都蘭部落確認,所涉土地確定位在都蘭部落公告之傳統領域範圍內,因此須依法辦理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方可進行砍樹。(當時並無召開部落會議,而是由頭目及部落長老顧問團共同商議,砍後需恢復原生林生態。)考量收益或不符成本,永豐餘最後決定將樹木捐贈於都蘭部落。
(2)多次召開協調會與退輔會討論溝通,經驗是一定要留下文字、影像紀錄,甚至運用媒體。
(3)都蘭部落將原來的人民團體-阿度蘭阿美斯文化協協會轉型為社團法人,以著手準備處理退輔會山上農場土地事宜,並作為都蘭部落的法人代表(扮演政府的角色);將傳統年齡階級對應到社團法人組織架構(理事長即為頭目;監事即為長老顧問團;理事即為各年齡階級),以因應當代部落公共事務推動所需之組織模式,並配套公開透明籌措與運用所需相關經費(如,部落公積金的建立);亦即完備部落公共事務組織的現代化以應對當代公部門組織與法令運作邏輯
(4)傳統土地是部落的公共財,依靠該公共財所為的創業、以部落組織為基礎所建構的社會企業,其部分收益必須回到部落的公共事務,而其帳務應該要公開。
(5)一般而言,公部門僅有標租、委託經營兩種類型,但無因應部落傳統領域權利特性的適宜法令。後國發會要求退輔會採「行政委託」(行政委託僅能是法人對法人)模式,但訂有【經行政院核備】之規定。
(1)緣起民國87年都蘭鼻BOT渡假飯店開發案,部落透過抗爭凝聚部落能量,主張於都蘭部落傳統領域範圍內所有開發計畫須先通過都蘭部落會議同意決議後方可執行,亦需由部落共同參與。
(2)而知本卡地布部落抗爭光電案的案例,除有對應到公所代為召開部落會議的法令效力外,亦有公部門先主動設定要推動的業務內容之後才消極取得部落同意之程序順序合理性議題,亦即建議業務推動之初應該要開始啟動溝通作業、要有充足溝通。
(3)部落人才的盤點,對部落推動公共事務而言也是重要準備行動;並運用部落義務勞動制度募集能力。
3.都蘭部落傳承海域復育計畫
(1)部落欲主動劃設海域保育區而啟動此計畫(進行中);部落傳統領域海域保育議題,建議優先引用「海保法」而非「漁業法」,或能適度排除漁會之政治力排阻。
(2)於法定通過及公告前,部落自組海巡隊執行生態調查數據記錄與分析,惟部落的環境經驗急待需要以現代化技術、生態知識(調查)來建立環境資源管理之論述,才能促成良好的外部溝通與各界面的協調。
【主題三:部落如何應對主流社會的政治經濟運作邏輯?】
(1)都蘭部落會議章程特別加註kakitaan(頭目)即為部落會議主席之規定,以避免產生多頭馬車;面對部落內組織分歧眾多,應回到傳統,將現代組織(協會)對應到年齡階級,惟頭目傳統為五年一任,協會則為四年一任(可連任至八年),兩邊無法很好地對接。
(2)找到人,引起共鳴以把人心凝聚在一起、把日常儀式化(善用義務勞動的慣習、也適度運用年齡階級運作力)、以傳統為基礎(年齡組織的精神、年齡組織內的內聚力),以現代的方式處理現代問題,而在日常生活儀式化中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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